参展商连续参展的考虑因素
在商业性展览中,主办者的收入主要来自参展商。足够多的参展商的介入,是展览得以运转的关键。主办者的主要收入,他所赖以活动的舞台,以及展览的社会效益等,均由此产生。虽然并非所有的参展商都能带来利润。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买家也是为参展服务的。
首先,参展商是否连续参展,常常是一个展览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这是因为,展览中的成交统计,常常不能准确反映展览的实际成效。但是,参展商对展览实际上有自己的客观评价。展览办得好,参展商是否连续参展,在相当意义上可以说是对上届展览成效的一个客观评价的反映。这是展览公司进行招商招展宣传的一个重要资源,一个亮点,对降低招展费且具有重要的作用。树立参展商在展览公司客户群中的核心地位。对展览主办者来说,树立发客户为中心的思想,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树立以参展商为中心,为参展商服务的思想。参展商效益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获得订单是根本的,其他方面都是围绕着这一点展开的。
我们反对单纯做主张提高参展企业的忠诚度的说法,而倡导展览公司与参展企业彼此忠诚,也就是两者之间应建立一种新型的关系,平等对待,彼此尊重,诚信守法,互惠互利。由于参展企业是展览公司的“衣食父母”因而展览公司应该主动开展这方面的工作。
展览应及时总结每次展览举办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或在下次办展时间改进。需用要强调的是对参展商服务方面,应做出详细的检讨,一条一条地予以落实,改进。关心参展商成交情况的落实,总结参展商的经验和教训,并通过适当途径向其他企业介绍,以提高参展商参展效果。举办参展企业培训班,就企业参展的有关问题有关专家讲座,灌输新思想,转变旧观念,提高参展企业实际操作水平。开展联谊工作,如通过会员俱乐部等组织形式,加强展览公司与参展企业联系。展览公司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向会员无偿提供一些商业供求信息,为重点参展企业提供展览知识方面的服务以及优先保证他们参加展览公司组织的各种增训等。为鼓励参展商连续参展,展览主办者方可视情况,对连续参展商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展位费减免优惠。